“现在我们家里的水既喝不出异味,也没有水碱了,煮出来的大米饭都比之前香!”近日,丰县检察院在开展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专项工作回头看时,碰到了在小区饮水机前接水的李大爷。
2024年9月,丰县检察院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时,有居民反映称,小区的现制现售饮水机的水质好像出现了问题,找人维修之后,并没有多大改善,不知道该怎么解决。饮水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,群众的反映引起了该院的重视,依据《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》,先后组织检察干警走访本县20个小区,对其中的66台现制现售饮用水制水设备抽样扫码检查。经扫描“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备案标识”,发现部分饮水机无设备清洗消毒记录、维护记录、处理材料和部件更换记录等。
同年10月,丰县检察院邀请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、居民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部门及企业代表等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,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,向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,建议其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企业监管,保障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。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,对全县487台制水设备审核,审核通过456台,责令相关企业停运22台;对3家企业因违规经营警告处罚;责令2家未备案企业停止运行。
自最高检部署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专项工作以来,丰县检察院继续从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入手,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,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,对县城内小区的二次供水开展专项整治,重点排查供水设备、供水水质等问题,给群众饮水安全安装第二道“保险”。